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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發(fā)布:2023年浙江義烏中級經濟師考試考務通知

2024-04-09 1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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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了《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可知,義烏220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9日至18日,考試時間為11月11至12日,其中繳費時間、資格審核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均已公布,請知悉。

1官方發(fā)布:2023年浙江義烏中級經濟師考試考務通知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的關于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號)部署,現(xiàn)將我省此項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專業(yè)和科目設置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2個科目。

二、考試時間、方式及考點

初、中級經濟考試定于11月11日、12日進行,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專業(yè)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具體情況進行安排(見附件1)。

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以下稱機考)。考點分別設在各設區(qū)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考試:

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中級經濟考試: 1.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其他事項:

1.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初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

2.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yè)專業(yè)人員中級職業(yè)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

3.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yè)資格等相關職業(yè)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yè)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guī)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4.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審。此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yè)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5.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yè)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實習期和成人教育脫產學習的時間不能累加)。

四、獲得證書條件

初、中級經濟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考生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詳細滾動要求見附件2),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和專業(yè)的證書。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guī)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上網公示,除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下同)、學歷等證書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

(四)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或“撤回承諾”,本年度此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成績和證書使用等)任何環(huán)節(jié),若發(fā)現(xiàn)有不實承諾的,將視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報考資格、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六、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8月9日至18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或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tǒng)提示,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再分別按以下流程完成報考。

1.“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在閱讀系統(tǒng)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tǒng)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在承諾書提交后,即可直接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俺兄Z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且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學歷學位號、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24小時),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材料準確無誤后,選擇(點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隨后點擊“確認”,待報考系統(tǒng)管理人員進行核驗和作出相應設置后(一般需一個工作日,請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方可打印“報名表”,隨后進行網上交費。

(3)報考人員必須打印“報名表”和另行打印“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打印的“報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請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用于現(xiàn)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4)報名時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3.“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均屬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報考流程除少一個“選擇”環(huán)節(jié)外,其他環(huán)節(jié)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自2023年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3.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4.報名期間,若發(fā)現(xiàn)報考信息有誤,信息未確認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確認的,需取消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5.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6.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號)規(guī)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浙江省內)。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7.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名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11月6日至10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fā)現(xiàn)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lián)系所在考區(qū)人事考試機構(見附件3)處理。特別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有誤,不得參加考試;“準考證”不要作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取得證書后,信息不再修改。

八、收費標準和票據獲取

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65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fā)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打印。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guī)定

初、中級經濟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考試時長各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考生,2個科目安排在同一批次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為確??荚囆畔⒃陔娔X上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須經監(jiān)考人員同意方可離場??荚嚱Y束后考試信息自動提交??紙鰝溆胁莞寮?考后回收),考生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禁止將其他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和通訊設備,以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座位。

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試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安排。

為保留監(jiān)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jiān)控。

十、考試大綱

2023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公布。

十一、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核查

(一)成績公布??荚嚦煽兘浫松绮咳耸驴荚囍行暮蓑灪螅谥袊耸驴荚嚲W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考前報考流程中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最終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需完成以下后續(xù)工作。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 報考并且學歷證書網上自動核驗通過的人員,合格成績直接上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由各考區(qū)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組織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等證書因網上無法核驗經上傳后報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需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己蠛瞬榈木唧w時間、地點和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及要求,由各考區(qū)人力社保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另行通知。相關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現(xiàn)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fā)。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精神,對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由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fā)紙質證書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相關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

十二、有關要求

初、中級經濟機考規(guī)模大、科目多、技術要求高、任務重,是一項組織實施難度較高的重大資格考試,各地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4)。

(一)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以購買服務方式組織考試實施,但必須按規(guī)定流程確定有相應資質的技術服務單位和人員。要參照機考實施主要風險點和防范處理要點,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應急預案,備足備考機和紙質草稿紙。各考點考后須從機考系統(tǒng)中打印《考場情況記錄單》,由監(jiān)考、主考簽字,確認缺考、異常情況等記錄內容,并交我院統(tǒng)一保管。

(二)要嚴格按照機考的技術要求設置好考點考場(見附件5),并在考前加強技術人員力量的配備和考務技術的培訓,加強考前系統(tǒng)測試。同時要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保障,方便考生參考。

(三)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下大力預防違紀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要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嚴肅處理。其中,主觀違紀行為,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荚嚬ぷ鞯墓焦桶踩樌麑嵤?/p>

附件1: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pdf

附件2:初中級經濟考試成績滾動管理規(guī)則.pdf

附件3:各考區(qū)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pdf

附件4: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pdf

附件5:經濟機考考點和考場設備軟硬件配置要求.pdf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yè)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3年7月27日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yw.gov.cn/art/2023/7/28/art_1229134300_4103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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